114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簡章
系 所 別 |
牙醫學系博士班 |
招生名額 |
一般組 1 名 |
報名資格 |
一、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外大學、獨立校(院)牙醫學或與牙醫學相關研究所碩士學位者。 二、以同等學力報考者,須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。 |
審查資料 |
請將下列資料(推薦函除外)上傳至招生報名系統: 一、 凡以碩士學位資格報考者繳交資料如下: 1. 碩士學位畢業證書 2. 研究所歷年成績正本 3. 碩士論文 4.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計畫書(不限頁數)。 5. 推薦函:以下選項二擇一。 (1)原就讀學校系(所)內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推薦函2份。 (2)系所主管或目前單位主管推薦函1份。 二、凡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繳交資料如下: 1. 研究所碩士班或大學畢(結)業證明書(含歷年成績表) 2.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表正本 3. 相當碩士論文著作及研究論文 4.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計畫書(不限頁數)。 5. 推薦函:以下選項二擇一。 (1)原就讀學校系(所)內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推薦函2份。 (2)系所主管或目前單位主管推薦函1份 ※推薦函需彌封,註明「報考牙醫學系博士班」,並寄送至: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高雄醫學大學牙醫學系博士班。 |
審查成績 (30%) |
一、 以碩士學位資格報考者:含碩士歷年成績總平均、碩士論文成績及研究計畫書。 二、 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:含學士歷年成績總平均、相當碩士論文成績、研究計畫書。 |
面試 (70%) |
114 年4月30日(星期三) |
畢業 英文門檻 |
二、凡曾參加過英檢考試,且考試成績未達本學系畢業英文門檻要求者, 於在校期間經修習本校語言與文化中心開設之進修英文課程,並考試通過者, 視同符合。 |
備 註 |
一、本系得錄取備取生。 二、以審查成績及面試二項成績總成績總分順序擇優錄取(未參加面試者不予錄取);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分相同者,以面試成績較高者錄取,錄取標準由招生委員會決定之。 |
聯 絡 人 及 電 話 |
潘素蘭小姐 (07) 3121101分機2751轉22 |
系 所 別 |
牙醫學系 |
班 別 |
博士班 |
招生名額 |
醫療器材產學組 1 名 |
報名資格 |
一、 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、獨立學院之理、工、生物醫學等相關學系研究所碩士學位者(含應屆畢業生)。 二、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,須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。 |
審查資料 (30%) |
請將下列資料(推薦函除外)上傳至招生報名系統: 一、 原就讀學校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2份或目前工作單位主管推薦函1份【需彌封,註明「報考牙醫學系博士班」,並寄送: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高雄醫學大學牙醫學系博士班】。 二、 在校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單正本(學業成績單須註明有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及在全班人數之排名百分比)。 三、 約1200~1500字自傳。 四、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計畫書。 五、 其他有利申請入學之審查資料(如:獲獎記錄、創作、專利、發明、論文發表及 甲、 著作等) |
面試 (70%) |
114 年4月30日(星期三) |
畢業 英文門檻 |
一、畢業英文門檻詳見入學當學年度科目學分表。 二、凡曾參加過英檢考試,且考試成績未達本學系畢業英文門檻要求者,於在校期間經修習本校語言與文化中心開設之進修英文課程,並考試通過者,視同符合。 |
備 註 |
一、 依總成績高低錄取,總成績相同時,以口試成績較高者錄取,口試成績相同時,由出席委員投票決定。 二、 本學系獲教育部104年度「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」補助,並於107學年度正式增設「醫療器材產學組」(以下簡稱本組)。 三、 進入本組就讀學生須為全職研究生,不得另有全職工作(以投保薪資計算)。 四、 修讀本組者採「博士四年一貫」之修業模式,博士第1年及第2 年於學校修課,通過修課標準及資格考之考核,第3年及第4年於產業或法人實作研發並完成論文,共計4年完成博士學位。 五、 本學系如獲114學年度教育部經費補助,修讀本組者每年可獲得教育部獎助學金,受補助學生須遵守「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作業要點」規定(請參考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://www.edu.tw之最新公告)。 |
聯 絡 人 及 電 話 |
潘素蘭 小姐 (07)312-1101分機2751 轉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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